深圳社保基数调整2022年7月(2020深圳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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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阅读目录一览:
- 1、2022年7月社保基数调整方法
- 2、深圳社保缴费基数2022
- 3、深圳社保基数每年几月调整
- 4、2022年深圳公司没有给员工调整参保基数怎么办
- 5、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 6、2022年深圳社保新标准
2022年7月社保基数调整方法
现在调整的省份是有福建,广东,山西,青海,四川等地,那么四川这一面还是真的调整的非常早,在六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公布了本年度的全省社保缴费的基数的一个上下限了,那么2022年四川全省的一个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4070亿元,那么这个数据是全省全口径的一个社平工资的60%,那么缴费基数的上限是20355元,这个数据是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那么调整技术之后社保对于我们来说又有着怎么样的一个好处呢?
第一点呢,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所交的养老保险的费用,就会更多了,那就意味着你退休之后每年领取的养老金也会也更多一些了,第二点就是说社保缴费的基数上调之后医疗保险的缴费的就更多了,那么日常的咱们去门诊看病啊,买药,或者说自己在药店买药金额也会说增多的,第三就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就会变得更多了,之后我们要租房或者是买房能够取出来的额度也会说相应的增加了。总的来说吧,社保的基数的上调的好处就是在之后能够见到的,这是一项的长远的一个利益,不过享受利益就是要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说我们每个人按时按月好好的缴费了,那这样说未来我们才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一个福利,这样做才是更加的值得的。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2022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人民币2,360每月。根据深圳市社保局和医疗保障局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社会保险的有关调整如下:1、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由人民币2,200调整为2,360元。2、深圳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人民币2,200调整为2,360元。3、一档医疗保险:单位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调整为6%,个人比例2%保持不变。调整后的缴费金额为:深户社保费:1240元/月;非深户一档社保费:1220元/月;非深户二档社保费: 730元/月;非深户三档社保费: 700元/月;公积金代缴金额范围:286至3536,已包含服务费,在此闭区间范围内,任意金额均可。
深圳社保基数每年几月调整
按照惯例,7月起,部分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有的城市也已经出了调基通知,并进行了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申报。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生育保险基数上限、残保金基数将调整如下:
医疗保险一档(深户一档、非深户一档)缴费基数上下限为:7778元-38892元。医疗保险二档、三档(非深户二档、非深户三档)缴费基数固定为:12964元。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同步调整为38892元,下限暂不变,即:2360元-38892元。
残保金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12964元。
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深圳公司没有给员工调整参保基数怎么办
进行补报。根据查询显示:员工的参保基数是根据员工每年的工资数量进行调整的,若2022年份,深圳的公司没有给员工调整基数,那么就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即可(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之前),若超过了补报的时间,那么本年的参保基数讲无法在进行调整,将按照上一年的基数执行。
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2022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6月30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2022年深圳社保新标准
2022年深圳社保新标准具体如下:
深圳市自 2022年1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 。 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几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从2022年1月1日起按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缴费基数的下限由2200无/月变为2360元/月。
二、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缴费基数的下限由2200元/月变为2360元/月。
三、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本市最低工资。缴费基数由2200元/月变为2360元/月,2022年深圳市失业金标准为2124元每月。
深圳社保基数调整2022年7月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你也感兴趣的话,不妨动手操作看看,相信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