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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基数调整2020年7月(社保最低基数调整2020年天津?)

发布时间:2022-07-26 17:04

下面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天津社保基数调整2020年7月,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

文章阅读目录一览:

天津市什么时候调整公积金和保险等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有关政策,天津市公积金调整在每年的7月1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9〕10号,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关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9〕12号,以下简称《购房提取通知》)、《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2〕4号,以下简称《租房提取通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归集政策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

第三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所辖区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的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办理。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额度及提取人范围按《提取办法》、《购房提取通知》、《租房提取通知》及《归集政策通知》执行。办理提取手续所需的资料及程序按本规定执行。

社保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天津

2020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

2020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交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交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交10.5%,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

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分别为0.5%,执行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

自2019年6月1日起,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扩展资料: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8969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323元。

注: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月起,全国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逐步统一标准统一缴费年度

2022年1月,全国迎来职工社保重要调整!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重要内容。福建、广东、四川等多省份的社保缴费规则也发生了变化!

统一全国缴费标准,又涨了!

2021年多省将逐渐过渡统一全国养老缴费标准,单位部分社保费将增加,员工到手工资也将发生变化!

01、逐步统一养老缴费比例

2022年1月起,全国各地将统一执行我国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统一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

养老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2022年1月起,广东省、厦门市等地将调整单位养老保险费标准,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市,统一将调整为16%,对于单位而言,人均缴费金额上涨了!

此前,浙江省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调整为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其本人缴纳;雇工的养老保险费,由雇工缴纳8%、雇主缴纳12%。

02、逐步统一养老缴费基数

统一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2022年起,全国各省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至「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2021年年底,四川省2022年1月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

调整后,四川省社保最低基数从3416元调整为3726元,涨了310元!

调整社保年度为自然年度

目前全国各省对于社保缴费年度的设定暂未统一,存在两种标准:

每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

每年1月到12月为一个年度。

2022年开始,全国多地也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年度,如厦门市从1月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什么要关注社保缴费年度?

一个城市,同一个年度只有一个缴费上下限标准,每年当地人社局都会更新缴费上下限标准。

因此对于经办人来说,需要十分关注当地的社保缴费年度,关系到年度内的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调整、补差,同时,个别地区社保跨年度补缴难度加大、产生滞纳金,需要经办人注意在年度截点,检查清楚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以免增加企业风险!

全国各地调整情况

1、河南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

2、江苏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3、辽宁

一、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8508元(月平均工资为5709元)。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三、2021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80元(月计发基数为6340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360元(月计发基数为753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6456元(月计发基数为8038元)。已按上年计发基数为当年退休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四、2020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472元(月平均工资为6623元)。

五、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76元(月人均为3365元)。

2021年1月-2021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情况

4、天津市

天津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社保基数虽然11月才公布,但是企业需要按照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2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重庆市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6、四川省

11月9日,四川省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

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方法执行。

7、湖南省

11月23日,湖南省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

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中的2021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天津社保基数调整2021-2022

2021年度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 2021-2022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930元。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21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缴费基数有哪些新调整?

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新疆5个省份已公布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高,达到8467元,同比增长9.9%,是目前全国唯一达到8000元的地区。天津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缴费基数为7073元,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则按5607元计算。

根据人社部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300%缴费。

据不完全统计,除去已公布社保缴费基数的5个省份,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意味着这些地区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在即。

根据人社部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300%缴费。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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