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局地址在哪里怎么走?长春市社保局的位置在哪?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长春社保局地址在哪里怎么走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长春市社保局的位置在哪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文章阅读目录一览:
长春市退休社保局地址在什么地方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信息:
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业务咨询: 城镇养老保险:85821823 省直行业养老保险:85821816
农村养老保险:85821825 失业保险:85821827 省直社会化服务:81167853
扩展资料:
社保局的功能责任
1、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劳动力,其自由流动的诉求越来越强烈。政府的公共职能要求进一步强化。通过改革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增强政府的协调能力与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能力的社会期盼。本届政府决定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成立国家公务员局、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社保局在那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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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人社局”,全称大概是“长春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吧?在西民主大街与南昌路、慈光路交汇处附近路西。从西安大路康平街向南走,再沿路向西向南转;或从文化广场西侧向北走,原地质学院(地质宫)西门对过,向北大约100m。公交车264、283在那附近有站。
长春市社保局在什么位置?做什么车去?
长春社保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政策和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从长春火车站坐几路车到长春社保局
方案一:
公交线路:轻轨3号线,全程约4.4公里
1、从长春站步行约210米,到达长春站
2、乘坐轻轨3号线,经过4站, 到达南昌路站
3、步行约1.0公里,到达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案二:
公交线路:221路,全程约4.4公里
1、从长春站步行约360米,到达长春站
2、乘坐221路,经过6站, 到达西朝阳路站
3、步行约40米,到达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社保局地址民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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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到三道街站下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民康路1012号
电话:(0431)88619076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在哪里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431-9612333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邮编:130022
扩展资料: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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