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安金信十年坚持不予“渣男”评级,监管果断重拳治理“风格漂移”!
来源:合富永道
针对基金管理人“风格漂移”监管部门雷霆出手了。
7月15日,证监会机构部发布最新一期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下称“监管通报”),对基金管理人存在“风格漂移”等问题、部分基金托管人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被通报,对违规机构或责任人员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谈话提醒等监管措施。千万不要小看基金“风格漂移”危害,任其泛滥会对资本市场产生系统性破坏。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大受市场各方欢迎,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早在2010年7月正式上线的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und and Institutions Regulatory and Surveillance Task,以下简称FIRST系统)就已经对基金“风格漂移”有前瞻性关注,12年来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的“风格漂移”、公平交易等问题早有察觉,一直积极督导基金公司不得有半点侥幸心理。该系统由证监会原基金监管部(现机构部)委托北京济安金信科技公司开发。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早有明确规定。作为所有基金评级机构中唯一一家坚持十多年对基金“风格漂移”会以不予评级处罚的评级机构,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以投资者利益为重,在基金评级机构中始终独树一帜旗帜鲜明地反对“风格漂移”,坚守“公平交易”、“规模适度性”等评级底线,10余年如一日以基金业吹哨人为己任。
基金经理“风格漂移”行径是“渣男”,任其泛滥会引发市场选择性风险
有人会问,“风格漂移”为何物?究竟有何危害令监管机构对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重拳出击?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认为,基金产品作为一种信托资产,当产品的实际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风格发生偏离,可能会给对基金合约保持信任的投资者造成额外的损失。因此,当基金产品实际投资标的的风格与基金合同中约定风格严重不符时即认定为出现风格漂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1条中明确规定,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实际上,“风格漂移”的认定非常复杂:既有80%资产投资方向的表象,也有基金契约、名称与基金经理实际投资风格是否名实相符的检验。比如,基金名字里有“大盘”却多数投资小盘,名字有“成长”却只买市盈率低的股票等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操作都是基金经理的“风格漂移”。
公募基金是契约型基金,有遵守契约、公开透明、费用低等特点,应作为风格鲜明、投向明确的资产配置工具服务普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养老金等机构。基金公司需诚实守信,基金经理如果像个“渣男”一样动辄见异思迁“风格漂移”,就与其资产配置工具的定位背道而驰,无法成为资产配置的基础工具,给各种投资者、基金投顾带来紊乱的信号和投资损失,对市场会产生难以估量的选择性风险。
正因如此,监管部门对“风格漂移”三令五申,态度鲜明而坚定:
(1)明令禁止风格漂移
要求基金公司按照合同与契约,合规运作;
要求托管机构进行投资监督。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21条“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等规定。
(2)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要求产品投资策略清晰,投资风格稳定。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次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基金“风格漂移”对各类投资者都是利好,极大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济安金信10年发现20多家基金公司136只产品“风格漂移”
有度娘万事皆有据可查。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早有明确规定。上述规定在三大报有公开披露并报证监会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的明确规定是马前跑而不是事后诸葛亮。
作为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IRST系统)服务12年的服务机构,济安金信可快速响应监管迅速准确识别基金中的“渣男”。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早在十年前就建立了对全市场的基金产品“风格漂移”建立了市场唯一的数据库和相关系统,共发现20多家基金公司的136只产品出现了“风格漂移”,甚至对当年的公募一哥王亚伟都不予评级(具体公司与产品后续将定期深入分析)。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每季度都会公开发布因“风格漂移”不予评级的基金典型案例。2022年一季度就对四只基金因为风格漂移的问题不予评级。他们分别是:国泰互联网+股票(001542)、中邮健康文娱(004890)、金信智能中国2025(002849)和博时互联网主题(001125)。其中国泰互联网+股票从互联网漂移成了新能源主题基金,且业绩排名下滑明显。后续每个季度公布将继续对“风格漂移”的典型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做不予评级的案例分析。
只要有业绩排名激励机制驱动,基金经理的“渣男”行径就不会消失。基金经理“风格漂移”的监管是极其复杂的问题,监管工作量大难度高,需要市场各方力量各负其责,基金评级公司需承担起相关的社会责任,托管机构和销售机构需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防止基金经理“风格漂移”带来的选择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