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有料】浙江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 湖南规范非学科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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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禁非学科类机构打“擦边球”式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022年暑期是“双减”后的第二个暑期,也正值“双减”工作一周年,是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交账期”“治理期”“维稳期”。日前,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双减”治理成果还很脆弱,极易反弹反复,充分认识到“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在本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双减”专班牵头抓总作用,把握暑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尽早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做好谋划、作出部署,因地制宜制定暑期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序有力有效,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二、严查学科培训
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查处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员和“一人一机构”等作用,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方式,不断加大“日查+夜查”“联检+抽检”力度,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要严禁以“托管班”“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严肃查处暑期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竞赛行为,禁止各类培训机构借“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高额收费。聚焦“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的整改举措,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三、规范非学科管理
各地要加大“双减”专班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压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审批指引和管理办法,加快落实“两个全面纳入”要求,全面推进预收费纳入银行监管进度,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同时,要加强暑期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防止出现虚假宣传、随意涨价、恶意炒作、超时段收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暑期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严禁非学科类机构打“擦边球”式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四、加强举报查处
各地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职责,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结果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黑白名单”管理、年检年审等相关事项,加强通报曝光,形成警示威慑。加快监管平台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同时要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的惩处力度。
五、严防风险隐患
各地要坚持稳字当头,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如发生安全风险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协同处理。要从严从紧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防火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在暑期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要求。
六、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强“双减”政策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在暑假期间通过“名师名校长”谈“双减”、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主动拒绝参加暑期违规学科培训,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合理安排假日生活,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省“双减”专班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暑期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并视情予以通报。
湖南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禁聘用相关考试命题人员从事培训
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公教学场所;培训机构不得聘用相关考试(竞赛)命题人员从事招生、教学、管理等培训活动;体育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7月4日,湖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在办学条件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培训机构应具有稳定独立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培训场所须设置在5层及以下楼层。培训场所内一般应分设男、女卫生间。
同时,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须做好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牌,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基本防护用品。其中,体育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市场通用合格设施器材。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培训项目,应做好防护措施和医疗急救准备,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针对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及相关考试招生机构、相关竞赛组织机构、相关考试(竞赛)命题人员从事招生、教学、管理等培训活动。培训机构聘用外籍教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为规范培训行为,《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活动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此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注意事项、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落实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强调,体育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学生获取和使用兴奋剂。
在收费方面,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收费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面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等商品,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费资金应统一纳入国家规定的监管平台接受监管。
本文内容来源:新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