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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令物美赶紧还账 上市路途坎坷几许

发布时间:2022-07-11 05:32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 许洁 见习记者 王君

  7月7日、8日,北京金鸿利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物美集团”)相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二审(终审)法律文书相继公开,二审判令物美支付货款673.7万元。

  近年来,从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被判无罪到收购麦德龙中国80%股权,物美一直处于聚光灯下。然而,在光照不到的地方,却因拖欠货款、食安问题、过期口罩等问题而倍受诟病。

  屡现合同纠纷

  本次公布的一审法律文书显示,原告金鸿利源公司诉称,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0日,共向物美集团公司送货1337万余元,物美集团公司仍欠1022万余元货款未支付,且多次协商未果。被告物美集团公司称,至2016年12月31日两个卡号共欠69万余元,原告退货41万元,应付欠款应是69万元减去41万元的退货。

  法院查明后认为,被告拒绝对审计机构开放VC系统,致使无法获取双方进出货帐目及支付款项、尚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应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依据被告供应商关系管理VC系统统计的进货金额1337万余元,有合同依据。减去已付货款、退货金额、配送费、促销服务费,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98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84万余元。

  物美集团方面是否会继续上诉?7月8日上午,物美集团方面对记者未予回复。

  7月8日晚间,天眼查APP将上述案件二审法律文书公开,物美集团称,在一审中已说明因涉及VC系统切换原因导致部分数据显示错误,金鸿利源公司公证的VC系统的内容可以明显看出部分数据存在错误。物美集团不存在不配合鉴定的情况。应以纸质结算单作为双方对账的基础和依据。一审判决认定的退货金额与事实不符。最终,物美集团的部分上诉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二审判决物美应向金鸿利源公司支付货款6,737,074.3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并非物美方面首次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告上法庭。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下称“物美超市”)也被一家名为北京头条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头条酒业”)以拖欠货款为由告上法庭。

  据华夏时报报道,2018年12月1日开始,头条酒业与物美超市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合同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合作期1年。商定在合同期内计划销售额7000万元,按照销售额的10%的方法计算,促销服务费计划为700万元,由头条酒业支付给物美超市,约定账期为60天。

  报道称,头条酒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19年4月30号,扣除退货,物美超市实际从头条酒业公司采购货款4,386,607.89元,却未按约定60天账期付款给头条酒业。“头条酒业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实际销售额10%的促销服务费给物美超市,但后者反过来要求收取头条酒业年计划销售额(7000万元)10%的服务费(700万元)。”头条酒业认为物美超市的经营模式,是可以在不给供应商一分钱货款的情况下,供应商还要倒贴物美超市促销款的盈利模式。该模式对整个超市领域的生态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目前,该案已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但为何物美集团及旗下公司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告上法庭?内部是否会考虑通过调整流程、合同等方式规避类似问题?对于上述问题,物美方面没有回复。

  物美科技上市搁浅

  “拖欠供应商货款并非行业通病,正常经营的超市企业不会出现类似问题。”鲍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鲍跃忠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目前看,整个行业出现业绩下滑,从2019年开始包括大润发(高鑫零售)在内的大部分超市企业出现了亏损。“目前,物美科技暂缓上市,无法看到业绩报告,但是从整体来看,物美科技业绩压力较大。”

  事实上,物美集团旗下曾经拥有一家上市公司。

  2003年物美集团旗下的物美商业在港交所创业板上市,2016年私有化退市。5年后,物美集团收购了麦德龙中国,打包物美和麦德龙中国为“物美科技”,重新冲刺港交所。

  2021年3月29日,物美科技在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计划募资至多10亿美元。据招股书,多点Dmall向物美科技提供零售软件和电子商务数字服务,多点Dmall收入的重要贡献者为物美科技。

  招股书显示,物美科技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213.78亿元、227.5亿元、390.6亿元;期内利润分别为2.26亿元、3.94亿元、7.26亿元;毛利分别为57.66亿元、64.22亿元、88.58亿元。财报显示,物美收购麦德龙中国后,营收和利润规模明显提升。但公司负债也在收购完成后大幅飙升。数据显示,2020年,物美科技总资产422.61亿元,总负债407.84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96.5%。

  有报道称,此前,港交所质疑物美科技夸大其业务的科技成分,上市文件内容疑存有误导,已向物美科技发出首轮提问,但未收到其上市团队回复。根据上市规则,上市申请满6个月未更新,上市进程即为“失效”。物美科技始终未回复,最终递表失效。

  此外,物美超市还因食安问题被北京市场监管局通报,2020年疫情初,物美超市多点高价售卖过期八年、甚至无生产日期的口罩引发热议,一时被广大消费者维权。

  处于风口浪尖的物美集团,还能再叩开资本市场的大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