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政法机关之间办案信息传输渠道
只需点击“政法协同”按钮,即可实现案件信息“一键同步”,完整卷宗“一键下载”,立案情况“一键反馈”,真正做到数据对接“秒传秒达”。
今年6月30日,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全省全面试运行。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作为成员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专门组建工作专班,配合做好平台业务标准编制、法院侧业务系统软件对接改造、平台软硬件设施部署等工作,积极对接、主动融入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努力提升司法工作质量、效率与效果。
一方录入 多方共享
“该平台打破政法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能够使案件快速从检察机关移送至人民法院,实现跨部门送案的‘零时差’‘秒流转’!”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法官姚朝芬说。
网络联通、系统贯通、数据互通。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通了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之间现有办案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如公安机关侦办阶段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可直接为检察、法院办案系统复用,节省大量扫描时间。这让办案一线法院干警切实感受到减负与便捷。
6月以来,该平台已先后在全省9个设区的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部分政法单位试点运行。
在试运行期间,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利用大数据办案平台受理了该区首件由检察机关移送的政法系统跨部门案件。以往,检察院移交案卷提起公诉只能通过线下方式,人工移送案件卷宗,法院接收后再将案件信息逐项录入到审判系统中,之后再移送审判部门,耗时耗力。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开通后,情况大为好转,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步,干警少跑腿。
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魏欢说:“平台收到电子卷宗即可受理,案件信息不用再次手动输入,效率明显提升。”
据介绍,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遵循“不替代各家办案系统、不改变干警办案习惯、不重复登录和录入、不重复扫描文书和卷宗”的原则,通过构建中心平台、监管平台和子平台,打通政法各部门现有办案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
据统计,该平台于6月1日至30日在部分试点运行期间,已流转协同办理案件293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293件(次),其中公安机关发起协同案件99件,检察机关全部受理,并提起一审公诉案件194件,法院全部接收,已判决34件。
全程留痕 流转安全
除了立案审查,大数据办案平台还兼具简易、速裁和普通程序的选择与转换、发送开庭通知、定期宣判、反馈结案信息等功能。
6月1日下午,通过办案平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收到一起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件。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太洲先后向检察院送达了适用简易程序、开庭通知、一审结案反馈等文书材料,每个办案节点都通过平台全程留痕、纳入监管。判决生效后,鼓楼区法院又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推送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信息。
该平台实现多个政法部门之间的业务流转与对接,使得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节点都清晰可见。不仅如此,该平台的开通,还将逐步推行“单轨制”网上协同办案,构建执法司法办案大闭环,推动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智能辅助提升效能、执法监督及时跟进,驱动跨部门办案整体性流程再造、系统性机制重塑,进一步提升福建政法业务协同化、智能化水平。
信息安全是信息化的基础,也是前提。为筑牢安全防护网,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造以国产化操作系统、中间件、网络安全等设备为核心的支撑平台,并采用光纤连接政务云政法协同专区与各部门政务云专区的方式,建设专有网络和安全通道,进一步保障数据交换高效稳定安全。
同时,该平台通过数据融通,实现全省政法跨部门案件协同线上办理、汇聚融合案件全生命周期的完整数据,形成对案件的信息画像,为构建案件信息的知识图谱和案件数据深度挖掘利用打下基础。(林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