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水平测试和培训工作 有效期延长至3年 机构离职连续时间延长至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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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昨日消息,近日,协会发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下称《测试细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细则》(下称《培训细则》),以及《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大纲》(下称《培训大纲》),规范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和培训工作。
《测试细则》主要规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命题、成绩管理、参与各方责任等。
根据《测试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类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测试目的为综合考察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行业和对应岗位要求,测试成绩是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应证券业务的专业能力参考。为方便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换岗需要,协会将针对行业推出专场测试和更加灵活的预约测试。
《测试细则》在报名条件和成绩管理制度方面,较此前准入类资格考试有所调整。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已开具录用通知的行业机构报名参加测试。通过测试的科目有效期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进行注销登记或从证券行业机构离职连续时间也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
《培训细则》对证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包括明确协会和证券公司的培训职责、强化立德树人的培训目标、规范培训信息管理,以及优化培训管理四方面内容。
根据《培训细则》,协会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督促证券公司履行相关管理责任。证券公司应建立培训制度,要求其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确保其掌握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规范,持续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
《培训细则》还明确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其从业人员在每个培训周期内完成一定时间的业务培训,建议不少于15学时。根据从业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情况及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贡献情况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应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
《培训大纲》则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方面,明确相应的参考内容范围和细目,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政策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促进形成“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