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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财险一分公司跨省经营车险再被罚,交强险被“禁新”3个月

发布时间:2022-07-08 20:24

  车险综改,给不少保险公司带来了短期“阵痛”,但车险业务在财产险行业的地位依然举足轻重。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为了抢占车险业务,屡踩监管红线。

  7月8日,黑龙江银保监局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下称中华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存在跨省经营车险业务和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被责令在全省范围内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3个月(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在落实“双罚制”上,杨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姚延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其中,杨光是中华财险黑龙江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这并不是该公司在车险综改后的“初犯”。2021年9月,中华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因跨省经营车险业务,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36万元。杨光予和姚延涛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9万元。

  或是因为屡犯不止,黑龙江银保监局此次直接“祭出”了责令中华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3个月的处罚。

  就保险公司角度而言,其设立分支机构均要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且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在车险方面,就交强险来说,虽然保险责任相同,但不同省份的费率浮动系数会有所差异。2020年9月开始的车险综改,则根据地区差异设置了5套方案。跨区域经营,无疑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保险消费者后续的理赔服务也存在隐患。

  黑龙江银保监局2021年8月曾发文称,该局陆续发布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机动车辆保险单中载明销售渠道、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异地承保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行业标准,规范销售行为,挤压“虚”和“假”的成分,确保客户信息、业务来源记载准确,牢固夯实车险数据真实的基础,推动车险业务稳步发展。

  银保监会曾在车险综改座谈会上也提及了一些异地业务跨省流动,扰乱市场秩序和数据基础。各省市在相关会议上则要求各家公司加强交流、积极举报。例如,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曾提及车险综改以来,还存在异地公司高手续费承保业务干扰市场运营的问题,希望公司间加强交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异地黄牛扰乱市场行为,为监管部门准确打击提供帮助。

  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披露的一则与中华财险有关的保险纠纷案判决书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异地车辆承保问题的通知》载明:商业车险原则上是以“地级市”(含州、盟)行政辖区为承保范围,严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承保,对于个别散单业务异地承保时平台提示无上年保单信息,且客户要求承保车损及其附加险的,须提供车辆验车照片或上年度承保车损及其附加险未到期的保单、投/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并添加长期在本地使用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