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公司被罚超16.5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7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涉案酒品的酒瓶、酒外包装盒、外包装箱、手提袋等包装物标注“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及其所谓标志等,被认定为发布虚假广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罚款16.515万元。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月2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开发新酒品,融合“一带一路”形象元素共同设计产品外观、包装。但实际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从未批准设立或指导发起该机构。
据介绍,该公司共生产了两款新酒品,分别为50度金瓶装永丰牌“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北京二锅头、42度白瓶装永丰牌“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北京二锅头。50度金瓶装生产1批次,1.2万瓶,生产日期2021年9月14日;42度白瓶装生产2批次,17172瓶,生产日期分别是2021年6月24日、2021年9月1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未核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即开始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涉案白酒货值144966元。当事人生产的涉案酒品的酒瓶、酒外包装盒、外包装箱、手提袋等包装物标注“一带一路跨境流通·精品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及其所谓标志等,应认定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包装物金额总计55050元,应认定为包装物广告费用。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16.515万元。
7月7日,对于产品的召回以及相关整改情况,新京报记者致电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办公室”,记者拨打该公司办公室电话,截至发稿前,无人接听。
另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2022年1月17日,该公司还因生产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近6.16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程学昌。另据该公司网站显示,其前身为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的改制企业,旗下有永丰牌北京二锅头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