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汽车协会预计到2025年汽车产量将达到80万辆
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南昌市重点打造的支柱产业,对推动南昌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引领作用。近日,南昌市出台《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抢抓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具有南昌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5万辆
我市提出,依托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优势,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坚持商用车与乘用车并举、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并重、整车与零部件并行,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把南昌建设成为面向全球、辐射亚洲的轻型商用车生产基地和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到2025年,力争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营业收入突破2500亿元,汽车产量达到8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5万辆。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实现轻客第一、皮卡第二、轻卡第三的目标。
产业配套显著完善。到2025年,力争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规模以上企业新增100家左右,重点引进、培育和提升一批在汽车电子、动力电池、智能网联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企业,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以上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突破一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共性与前瞻性技术;实现全市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全覆盖;培育省部级新能源汽车重点实验室1家和国家级汽车检验检测机构1家。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南昌经开区为产业核心发展区
产业布局方面,立足南昌市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现有基础,顺应汽车“新四化”发展趋势,构建“双核引领、两翼协同”的产业新布局。
“双核引领”即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南昌经开区为产业核心发展区。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形成以商用车为主阵地,乘用车为着力点,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的发展格局,打造龙头带动、创新驱动的超千亿级轻型商用车、乘用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南昌经开区以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为核心,形成国内领先的整零兼顾、配套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打造千亿级、创新驱动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
“两翼协同”即以新建区、高新区为产业协同发展区。新建区以做大做强整车制造与研发为主线,以打造提升特色零部件产业为重点,打造百亿级汽车零配件产业基地。高新区发挥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以汽车电子作为主攻方向之一,补齐全市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短板,完善产业生态圈。
开发中高端轿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商务车等乘用车
我市提出,做大产业规模。推动整车企业的乘用车生产资质重新启用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获取。持续推进国内外知名头部车企、造车新势力与现有车企开展资产重组、产能合作、代工转产等战略合作,全力盘活存量资源和现有资质、产能。
深化企业战略合作。加快重组后的整车企业战略转型,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基地;进一步推动企业靠大联强发展,持续深化整车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头部车企的合作,共同开发、引进先进产品。
推动产业升级方面,要加快车企电动化转型。引导整车企业转型发展,重点支持整车企业加强纯电动平台体系建设,积极布局增程式、插电式、氢燃料等多种技术路线,全方位完善传统商用车转型电动化实施路径。
发展高端整车产品。支持整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中高端轿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商务车等乘用车,加快轻客、皮卡、轻卡等商用车车型迭代升级,开拓皮卡乘用化细分市场,引导专用车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布局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推进南昌经开区、小蓝经开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
加强大南昌都市圈合作,实现产业互补联动
我市提出,加强创新研发,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研发机构,梯次构建“初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研发机构体系。采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重点支持汽车产业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汽车科技创新核心平台,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整车、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强汽车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
完善产业生态方面,鼓励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加强合作,多层次开展产业链对接活动,引导产业内部专业化分工和横向配套协作,促进上下游供需相衔接、资源要素互共享、产品服务强协同。
加强大南昌都市圈合作。加强与赣江新区、九江、抚州、宜春、上饶等地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战略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互补联动;进一步推动产业协作,打造优势互补、结构优化、错位发展、协调互动的高质量分工协作产业体系,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和产业融通发展。
推进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我市提出,促进汽车消费,强化汽车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南昌市在商用车细分领域的品牌优势,扩展南昌造汽车品牌影响力。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除专业及特殊用途车辆外,一般性公务用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确保不低于30%,力争达到50%。推进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支持汽车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支持企业参加境外专业汽车展会和出口信用保险,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带动整车及零部件出口。
支持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汽车消费
支持政策方面,支持龙头企业招引。坚持“招大引强”的目标原则,对投资规模10亿元(含)以上的整车企业整合、并购和战略合作项目或新建电池、电机、电控、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一体化压铸等关键零部件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产业基金、设备补贴、研发补贴、人才引进、标准厂房和配套宿舍代建租用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具体由企业所在辖区细化。
支持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用变速箱、混动发动机、燃料电池发动机以及动力电池、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等“三电”关键零部件年销售收入(不含税)较上年度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收入(不含税)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发展高端汽车电子。对企业生产车规级芯片、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清摄像头、智能传感器、智能座舱等高端汽车电子产品的,按照其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含税)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先进新产品推广。对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在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当年至第二年7月底期间,乘用车销售上牌100辆及以上,客车、货车、专用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上牌15辆及以上,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发生产企业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汽车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对在南昌市内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物流车50辆以上(含5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200辆以上(含200辆)的整车生产企业,给予每辆3万元奖励,每年每家新能源公交车、物流车生产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750万元,每年每家巡游出租车生产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对悬挂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减半收取停车费。